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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九部门督察结果上报国务院

发表于2010-03-10

春节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手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审计署、监察部、国家统计局等八部门于1月下旬开始的地方督察活动已全面结束,对各地方的督察结果目前已上报至国务院。

此次督察涉及范围很广,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四大一线热点城市之外,还包括山西、湖南、河南、重庆、四川、江苏、浙江、内蒙古等重点省区市。据接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知情人士透露,虽是例行活动,但此次督察的规模和范围远大于以往,“住建部各司均有处级人员参与此次督察”。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此次督察活动的主要指向是地方对“国十一条”的执行情况,其中以对保障性住房落实的督察为重点。有消息称,此次督察的内容包括房地产交易秩序的整顿、土地出让制度的完善、保障性住房政策的落实力度以及抑制投机性购房等。

住房保障为督察重点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淅珉也在此次督察队伍中。

“2009年,有些城市的经济适用房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甚至只完成了50%,住建部对此并不满意。从住建部层面来看,真正能够让地方政府起到关键作用的,将是增加土地供给与普通商品房供给,而这也是地方政府备感压力的所在。”该知情人士说。

近几年,住房保障工作因地方政府财力和投入热情问题,一直没能取得显著效果。在房价不断高企的现实面前,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已是各地方政府不能回避的首要任务。

在2010年年初出台的“国十一条”中,第一条就是要“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

早在2009年年中开始,住建部就一直在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2009年10月,住建部联手财政部、银监会等七部门下发了《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利用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期,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到江苏调研公共租赁房建设,这可以看做是对常州探索建立全覆盖住房保障体系的肯定。但因各地方政府财力情况不同,常州模式并没能得到广泛推广。

2009年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手下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顺应“国十一条”关于“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供给”的调控指向。

“问责制”加强

在供需失衡突出表现之时,中央以增加供应缓解供需矛盾为主要调控手段,并强调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

这一点,在已经起草的《住房保障法》中也同样有所体现。

业内人士分析,之前国家的调控政策中均有提到“地方问责制”,但“国十一条”中对“问责制”的强化之势则更加明显,此次对地方调控情况的大范围督察也可以证明这一点。

另有业内人士指出,中央各决策部门对地方土地和房屋市场的动态掌握已呈越来越及时之势。而各地督察情况的及时上报,也为全国两会期间的房地产政策导向提供很有价值的决策参考。

曾经参与过例行督察活动的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设计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建议,此类督察及调研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可以采取向社会公布、更开放的调查方式,由社会检验督察结果,要积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以便制定更加完善的调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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