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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父母给儿女钱买房 算赠与还是借款?

发表于2010-08-25
市民张女士:我父母在我结婚前后分两次给了我20万元让我买房,我们在婚后买了现在居住的房屋。

如果我们离婚,房屋该如何分割?20万是赠与还是借款?

圣奇所何永萍律师:《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有明确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离婚时,一方提出买房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赠与,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要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因此,法院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借钱的一方要另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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